第1章 重生(1/2)
黑暗,能感受到的,只有无尽的黑暗。这片黑暗不是看不见的黑暗,而是死寂一般的感觉,无法触碰,无法思考。
不知光阴岁月,漫漫黑暗之中,一阵血腥味吸引了他的注意,就像无尽的黑夜中,摇曳着吸引着的油灯。
如同沙漠中绝望已久的旅客,他朝着光的方向疾驰,猛地被光吸了进去。
命运的齿轮缓缓转动。。。
干涩的风夹杂着沙,并不温柔地刮过他的脸庞,他身中数枪,以跪地之姿,不屈地支撑。他缓缓地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沙子,站了起来。
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,他并不拥有双眼,却能清晰的感受到周围的一切:脚下的干枯的野草,从他破旧围巾上惊起的蝗虫,甚至连身体上每一处积沙,与暗红色干涸的浓稠血迹,都能够不差分毫地感觉。
他很自然地释放了灵魂的波动,感受着折回的波动,感受到的
却是满目疮痍。
心中感受到的只有原主无限的悲伤,和对于侵略者的愤怒。
本该郁郁葱葱的树木,鸟语花香的乐园,已经成为一片焦土。
唯有散之不尽的硝烟,为这人间炼狱奉上灰暗的永恒鲜花。
这原本是一个断头的跪地尸体,而因为这个不速之客而重新活动,他身着珍奇异兽的衣裳,可早因为过重的战斗而残破不堪——也许这就是衣服为什么没有被敌人掳走的原因,旁边掉落着专属于印第安人的头饰,以孔雀的羽毛做成的华丽冠冕彰显了原主的勇猛——这是王的皇冠。
这里原来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印第安村落,可是自从一群外族人的到来后,这里的宁静早已不复存在。
他们自诩文明高贵的种族,却在他们这些“野蛮未曾开化”的人们身上动起屠刀。
18世纪,米国发布《独立宣言》,米粒煎合众国成立,“用印第安人的皮可以做出优质的长筒靴”,“必须灭绝印第安人或把他们赶到我们不去的地方”,“印第安人必须迅速被消灭”,“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”。米粒煎视屠杀印第安人天经地义,甚至是一种荣耀,“不把他们杀光决不会罢休”。类似仇视言论与暴行不胜枚举。
无辜的族人们,被屠杀,被活祭,成为了米国的开国活祭。
到了原主这一代,他们已经被迫迁徙,可是还是难逃米国人贪婪的暴行,一个又一个居住地被摧毁,被无数子弹穿过胸膛的剧烈痛楚,刻骨铭心。
灭族之恨,如芒在背!
仅仅是动弹一下,这具身体便反馈连绵的剧痛。
灵力散播开来,像是火焰的倒放,填补了身体上的伤势,也幻化出一个东方人的头颅。
这是你的身体,我一定会替你把你的种族延续下去的,我在此承诺,他默念道。
身体残留的怨气终于散开了。
不远处,两个金发碧眼的猎人走了过来。
矮个子男人挥舞着海报,兴奋地讨论:“最近的SBR大赛,你听说了吗?”
“5000万美金的奖金,拿到就富可敌国,一天到晚杀这些野蛮人,把我身上整的全是血腥味,这些恶臭的垃圾就应该腐烂下水道里。”
“就是啊!虽然赢了希望不大,但我们也要去试试。”
“欸?这里怎么还幸存了一个?算了,杀了便是。”矮个子猎人举起猎枪,扣动扳机,预想中的血光四溅却发生在了自己身上,一把匕首穿透了他的心脏,他想大声求救,血却涌了上来,身体慢慢倒下。
“皮特!卑贱的野蛮人,我要让你生不如死!”高个子立刻后退,并拔枪反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