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章(2/2)
知书,他派人深入帕米尔高原,将那个号称修行了近百年的大师绑回来。那神棍信口雌黄,没有半分神通。数月的努力付诸东流,他但觉万事皆休,连抬一抬指头的力气都失去了,吩咐下属把那狗胆包天的忘八就地解决。方瑾儒当时已经疲厌不已地往外走,即将离开大厅时却突然改变了主意,无论如何不许他伤那人的性命。闵西廷对方瑾儒言听计用、百依百顺几乎成了一种本能,便爽快地将人放了。当然那是在方瑾儒跟前,至于背着她做的事,她既不知晓,自是百无禁忌。那神棍高声嚷了一句话,方瑾儒才停住了脚步。闵西廷当日不太在意,现在仔细回忆起来,那人其实是冲着方瑾儒喊出的那句话:“小僧曾受久大师活命大恩!”久大师?不会就是那个堕久罢?闵西廷精明狡诈,心思之缜密天下少有,那些四处散落的珠子,只要让他寻到那根线,一切都可以易如拾芥地串联起来。那位大师藏身之处兵匪出没,猛兽横行,是真正的阽危之域,饿虎之蹊。那样精锐的一支雇佣兵部队几乎全军覆没,而落到他们手上的那名男子,手无缚鸡之力,道行浅薄,一味纸上谈兵,如何能在那种地方存活?必然是被真正的高人使了个金蝉脱壳之计。那次行动堪称绝密,出动的全是些从腥风血雨里闯出命来,鸷狠狼戾的一等一好手,所持的都是世界最顶级的枪械火器,就算是要刺杀某个小国的元首,也有80%的把握,除非那人能料事如神,未卜先知!闵西廷想到了方瑾儒那种骇人听闻的能力;又记起了一个在南方某小镇曾流传了几十年,关于喝了可以长生不老的唐僧之血的传说。“接引道人赴昆仑,路遇六翅天蚕化茧,破而成六翅天蝉,有感善恶,遂收六翅天蝉为二徒弟,取名:金蝉子,以其茧,炼八宝天蚕丝袈裟。金蝉子不听如来讲法,轻慢佛教,如来剥其妖性,贬其真灵,转生东土,成取经僧人唐三藏,着天蚕丝袈裟,历九九八十一难,重又成佛。” 神话传说之事泰半是子虚乌有,佛法、道法高深之人却必然不假。也许真是仙人呢。闵西廷突兀地笑起来,笑声阴谲得令人毛发耸然。方瑾儒不安地掰他的手。闵西廷将她的身子扳过来正对着自己:“宝贝儿,你怕我?老子爱你爱得可以不要身家性命,你有什么好怕的。”他捏住她润致的小下巴:“瑾儒,你是哪年见过那位堕久前辈的?他,唔,算是你的舅公罢?”方瑾儒反感地打开他的手,深知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子,最终无奈道:“十八岁那年。”闵西廷心念一动,聚精会神地端量着她浅淡春山般的脸容,在她腿间揉摩的手指直接探入她体内。方瑾儒花容失色,连忙去捉他的手。闵西廷将她双腕握紧拧到她身后,不咸不淡道:“你听话一点。”整整操了她一上午,方才又刚刚弄了两回,她体内还灌满了自己的体*液,现在连一根手指都几乎插不进去,仍然紧得让人疯狂;如果忽略她脸上过于猒倦和阒静的神情,无论是脸庞,肌肤还是身子,都幼嫩鲜活得与二十七年前毫无二致!这根本就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驻颜有术,凡人不可能经历了漫长的时光,肉体不发生一丁点的改变。方瑾儒的容貌美得像天上的仙子,内里是不是住着如同《聊斋志异》里那样的画皮女鬼?方瑾儒被闵西廷的目光看得心惊肉战,双腕似要被勒断,下*体被他的手指抠得生疼,只好微微喘息着别开了脸,在闵西廷狞悍地再次挺进她身体的那一刻,方瑾儒恨不得他马上去死。闵西廷自然不会去死,他不高兴的时候只会让别人死。他如今显然不高兴到了极点,面孔扭曲得极为可怖,仿佛被万蛇噬咬过,每一根血管内都注满了毒液。他心爱的女子在十八岁那年离开了他,回来之后披上了一张永远不会老去的艳皮,心里住进了一个世外高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