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120(16/38)
可是待明云绯走近,她像是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,瞬间浑身冰凉,她感觉自己下半身发麻,小腿使不上力气了。
她不是乔乔。
她是谁?
宁黎虽然好奇,但他一向自诩绅士,意识到此时此刻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,他道,“你们先叙旧,下次我请你们吃饭,我和小玉也好久没见了。”
宁黎的离开让这个大办公室显得更加寂静了。
于玉汝浑身僵硬,站在原地不得动弹。
“于小姐,不如先坐。”明云绯坐在待客的沙发上,给她倒了一杯水。
“你是谁?”于玉汝问。
“明云绯。”她认为没什么好遮掩的。
“我妹妹呢?”
明云绯扭头看她,做了一个请的手势,于玉汝到她到面坐下了。
“抱歉,我不是质问你,谢谢你救我回来。”于玉汝道,“我只是太担心她了。”
“不客气,你妹妹在养病,马上就会回来了。”
听到她谈到于乔乔,于玉汝眼睛亮了亮,“好,好,谢谢你。”
两人简单交谈了两句,明云绯确认她是穿到罗殃的身体里了。
在现实世界里,罗殃是一个混混,几年前拜了码头,在街上收保护费做打手,被整改之后去学了理发,在理发店当学徒,又因为骚扰客人被辞退,之后就闲在姑姑家。
于玉汝穿过去时,姑姑对他忍无可忍,趁着他出门把所有的行李都扔到了外面,她刚到那个世界就无家可归了。
“你有之前几次的记忆吗?” 明云绯问。
“有。”于玉汝点头,“我第一次穿过去,以为永远回不来了,为了吃饭,我搬家到谁也不认识罗殃的新城市,在课外班教小孩弹钢琴,替他还清了所有债务人情,尤其是落魄时候收留他的姑妈,后来我加入乐团,挣了一些钱,买了房子车子,那时我还以为是我占用了罗殃的身体,当他是死了。”
于玉汝目光变得森寒,继续道,“直到第三次我才看清罗殃的真面目,我挣的那些钱,白白让他享受去了。”
“那这次呢?”明云绯观察她不甘的表情,猜测这次一定发生了有趣的改变。
“我在希望小学当音乐教师,住在单位,所有的工资除去吃饭都捐出去了。”于玉汝嘴角勾起一个笑,“我不会让他再占我的便宜。”
她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着明云绯,目光带着淡淡的温柔,“谢谢你,云绯。”
可明云绯知道她不是在看自己,也明白于玉汝之所以那么敢,把所有的钱都捐出去,就是相信于乔乔一定会救她回来。
事实表明,她的信任没有错,于乔乔为了救她,甚至愿意放弃生命。
明云绯有些不明白,在旁观者的视角,她们之间的爱似乎太过突兀。
她道,“你很爱乔乔。”
“乔乔是我妹妹。”
“仅仅是因为妹妹吗?”
于玉汝点点头,“嗯。”
“可你们前二十年不在一起长大,如果不是巧合,你这辈子也不会找到她。”明云绯真正想问的是,人类的血缘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牢靠了?
“那时第一次的事了。”于玉汝道,“可现在是第四次,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很多,乔乔是很可爱的女孩,我爱她,理所应当。”
明云绯明白了,她笑了笑,果然不是单纯因为血缘,主要原因是于乔乔这个人。
可立刻,她的笑就僵在脸上,她听到于玉汝突然道,“如果没经历这些,我也一样爱她,哪怕前二十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