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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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小情绪,却必须强忍着冲动。

礼物就放在副驾,靠着余光一遍遍灼烧着她。庄斐努力冷静地向外开去,直到汤秉文所在的单元楼被别的楼房遮盖,她才就近找了个空位,再度停了车。

指尖触碰到礼盒上光滑的绸带时,却像在触摸一团火,烫到她一刹收回了手。她死死咬着下唇,近乎虔诚地将礼物拿至身前,打开盒盖,内里折射出的耀眼光辉让她近乎盲了眼,泪流不止-

学生时期时,汤秉文的暑假通常格外忙碌。短短两个多月,他能兼上三份工,忙到脚不沾地。

因此,格外不热爱学习的庄斐破天荒讨厌起了放假。毕竟上学时汤秉文只打一份工,并且是在周末,工作日只要课不多,剩下的时间便全部交由她来支配。

而现在,庄斐只能趁着他转工的时候去接他下班,见缝插针地温存这么几十分钟。

早上起不来,晚上又太晚,接下午这个班是最合适的。尤其他上班的地点在商场美食层,庄斐很爱提前赶到那里,顺道逛一逛商场。

都说厉害的SA看人很有一手,就算庄斐穿着简单的T恤短裤,手里只拎着捎给汤秉文的点心,随意看了眼柜台时,还是会被SA好一阵热情地招待——

嗯,大概那只六位数的手表和好几十分的钻石耳钉对她来说,仅仅是再寻常不过的配饰。

这是家专卖珠宝的奢侈品店,最近有条项链在网上炒得很火,据说各地卖到断货。因此,在专柜里看到它时,庄斐忍不住驻足下来。

其实初初一眼庄斐没觉得它有多好看,但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晒它,极尽溢美之词,就算知道是推广,可看着看着,好像真觉得漂亮了不少。

“这是我们新推出的款式,卖得非常好。项链是18K金的材质,镶嵌了……”SA忙不迭地热情介绍起来。

在灯光的照射下,这条项链看起来确实更为光彩夺目,引得庄斐一阵心动。

“您要试戴吗?”SA主动提议道。

庄斐天生肤白,格外适合戴这些晶亮亮的首饰。她对镜欣赏着自己,耳畔听着SA的各种赞美,越看越喜欢。

还未待她拍板买下,身后蓦地传来一句:“秋秋?”

庄斐闻声回头,汤秉文似乎刚刚结束工作,正朝她走来。

SA习惯性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汤秉文,似乎对他过分简朴的打扮有些惊讶。可看两人关系甚密,她赶忙摆出笑脸道:“这位是您的……”

“男朋友。”庄斐大大方方地揽过汤秉文的臂弯。

“哦~”SA了然,开始对着汤秉文一阵推销,“这是首款由我们新任设计师所设计的项链,寓意‘爱情的坚硬与柔软’。您看您女友皮肤白,这条项链是不是格外衬她,尤其这个款式简约时尚,特别适合年轻女孩佩戴……”

很显然,SA把汤秉文当成那个买单的了。

庄斐从镜子里留意到汤秉文脸上的困窘,赶忙拜托SA取下项链:“谢谢,我回头再考虑一下。”

这看着明明是一单能成的生意,可谁料男方一来,女方却霎时改变了态度。SA心下不解,但还是尽职地一欠身:“好的您慢走,回头有需要可以联系我,这是我的名片,您可以添加我的……”

“多谢。”庄斐接过名片,拽着汤秉文匆匆离开了专柜。

走远后,庄斐才总算放慢步伐,汤秉文也得以开口问道:“怎么了?”

“什么怎么了?”庄斐把点心袋塞给他,“在网上看到有博主推荐,就去买了一点,结果居然是咸口的,你帮我吃了吧。”

“哦。”汤秉文看了眼未拆封的点心盒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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