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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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依着从前的经验,不管不顾地抓起她的手:“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不好?”

“那你让我给你买围巾。”庄斐扁着嘴道。

汤秉文无奈地长舒了一口气,垂眼看了看领口的那个:“我挺喜欢现在身上的这条的,把这个送给我怎么样?”

庄斐斜睨了一眼,越看越觉得这一片红和汤秉文很不搭:“不要,你戴这个不好看。”

“那……”汤秉文回忆了一下,“你那条灰色格子的呢。”

庄斐脑补了一下,那条汤秉文围起来应该会很好看。但与此同时……她自己戴着也挺好看的。

“可是……我也挺喜欢那条的。”庄斐用几乎耳语的音量嘀咕道。

汤秉文被她的小心思逗到笑个不停:“那你有没有不喜欢的?”

庄斐为难地挠挠头:“我回头想一下吧。”

“好、好,不急。”

由于要买些碗碟之类的,两人直接前往了杂货市场。

从前这些东西大多是庄斐买包配货附带的,各类考究的花纹整得像皇家宴会厅。汤秉文本以为她会嫌弃眼前这堆过分朴素的印花,没料到,她一眼便看上一个印着猫猫脑袋的。

“是不是有点像森林?”庄斐颇为惊喜地举着它给汤秉文看。

汤秉文认真地端详着:“森林的脸好像比它大了一圈。”

“干嘛啊。”庄斐不高兴地推了他一下,“不许说女孩子的脸大。”好似从前嫌弃森林胖的那个不是她一样。

汤秉文火速噤声:“知罪。”

“这个是成套买的哦。”老板不知从哪又翻出一堆同花纹的碗碟,“家庭装,一家三口用刚刚好。”

“小的更可爱欸。”庄斐拿起迷你的儿童碗,简直爱不释手。

“但森林的食盆我已经帮它带着了。”汤秉文有些为难,“再买一个有点浪费。”

“我不管,我就要买这个。”虽然话音刚落,庄斐便意识到现在付钱的不是她。

她正欲把话收回时,却见汤秉文拿过一整套碗碟,面色从容:“那带着吧。”

“浪费怎么办?”离开货柜时,庄斐戳了戳他小声道。

“偶尔给森林换个花样,说不定它会更有食欲。”

于是以类似的借口,庄斐又挑了一堆亲子款的牙刷杯、毛巾等等。这些商家实在有够“狡诈”,亲子款的东西总是设计得格外可爱,深得庄斐的心。

除了第一次,汤秉文没再有任何异议,在这个均价不超十元的杂货市场,表现得颇有大款的风范。

杂货市场自然是什么都卖,两人逛着逛着,不知不觉走到了卖服装的地方。这些衣服土得各有特色,看得庄斐直皱眉,想着自己就算再穷,也宁愿去买平价快销,而不会来这里。

然而她不知道,汤秉文身上大多数衣服都来自这里。或许因为他会挑,或许因为他的身材气质不赖,穿在他身上竟看不出半分土气。

“走吧,逛到头了。”庄斐简单扫了一眼这些衣服,便拉着汤秉文准备走。

汤秉文顺势跟着离开,回身时忽然看到了什么,拉着她快步上前:“秋秋,你来看。”

这家店多卖些帽子、手套、围巾一类的衣物,汤秉文站在那筐围巾前:“你觉得我戴哪个好看?”

这些围巾被散漫地扔在一起,一条叠着一条,看着皱巴巴的,摸上去有些剌手,想必面料很是差劲。

“不要,我们还是走吧。”到底老板在旁边,庄斐没好意思赤/裸/裸说出自己的嫌弃。

可汤秉文却没打算离开,他随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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