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公有私有(2/2)
所有者近期还做了变更,现如今的具体拥有者为“李凌”。
两位片警大吃一惊,小网红和一众吃瓜群众更是一脸的懵圈。
有几个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吃瓜群众,一听说这公园其实是私有的,立刻脚底抹油,当场溜了。
“私、私有的怎么了,私有的你就能驱赶我们,打我们了吗?你凭什么?你当你认识公园老板,就能随便欺负人了?”
小网红仍是不肯服软,周围一些民众也是连忙跟着附和。
“认识谈不上,只能说是很熟。自我介绍一下,本人李凌,正是公园的所有人。”
甩出身份证,准确无误的丢到老警察手里。
老警察也不敢耽误时间,忙是与控制中心进行核对。
拿到身份一致的消息后,老警察略显讪讪地朝周围点了点头。
“他的确是公园的所有者没错。”
这、这个年轻人就是私有公园的老板?
人群顿时安静了。
法律具体怎么规定的,他们可能不了解。
但眼前这事情换一个情景,谁有理谁没理,立刻就能说明白。
自己在家里请邻居们吃饭,邻居突然脑子抽了,说你的房子不是你自己的,是属于全体邻居的,还尝试要把你赶出家门……
这种情况已经不能算是可耻了,简直就是情节极其恶劣,估计闹到法院,他们一个也跑不了。
何况人家是花园都敢买这么大的主儿,那财力得多雄厚?!
找找门道、托托关系,还不得把自己玩死?
公园的所有制发生了变更,整个性质都变掉了。
先前吃瓜群众以为是李凌抢占公共资源。
现如今搞不好,能直接变成吃瓜群众们非法聚众闹事。
再狠一点,歪曲成他们非法闯入私人领地,都是有可能的!
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,原本以为自己是正义的拥趸,到头来居然变成了合谋共犯!
看热闹给自己看进去了,这不倒霉催的么~
俩警察缓了半天,年龄大的才缓缓开口问李凌道:
“李先生,眼下你看要怎么处理?我们呢,建议双方还是私下沟通解决为好。当然您如果希望我们以治安管理条例处理,或者上告到法院走法律途径,也都是可以的。”
目睹整个事态峰回路转的小朱,这下可算是彻底淡定住了,他晃着手里的直播设备道:
“我们的直播就没停过,大家的所作所为,可一点不差,全都被我录下来了,谁也别想溜!”
李凌哈哈一笑,笑着冲小朱摆摆手,转身对警察道:
“又不是什么了大不起的事儿,一个个过来给我、给我的员工们道个歉,此事就可以既往不咎了。不过那个女的除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