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很想回家种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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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> 那时候她才一米六出头,体重却超过了一百三十斤,他会想认识?

我信你个鬼。

“本来你就不高,还这么瘦……”他自顾自地说着。

“闭嘴吧你!”

他没再说话,开始握着她的手写字。

他的手掌很大,把她的手完全包裹在掌心,一支长锋羊毫被握在他们的手中,在纸上落下一个个篆书。

“这是……邓石如吗?”姜与荷问道。

“嗯,你的眼力很好。”他亲了亲她的头发。

她有些不好意思:“我只写过篆隶……”后面的就没再研究了,字帖倒是买了不少。

“从篆隶开始是正确的,这是书法的起点。”

姜与荷自己模仿着写了几个字,无论笔意是否到位,反正样子是像了□□成。

裴慎如看了看,又握着她的手写了两行字。

“近水楼台先得月,向阳花木易逢春。”

前一句是楷书,后一句是行书,姜与荷看不出他学的是哪一家。

“楷书学的柳公权,行书学的米芾。”他向她解释。

“哦……”姜与荷点点头,“我有买过他们的字帖。”

“字帖总是有些失真,对着真迹临更好些,去书室吧,那里有恒湿系统。”

“算了算了,你教我就行了……我又不当书法家。”

他笑了笑:“也可以。”

姜与荷想自己试着写写看,却又被他握住了手。感受着运笔的走势、轻重,她渐渐聚精会神起来。

她站在裴慎如身前,整个人完全窝在他怀里。字越写越多,他也越靠越近,直到把姜与荷压在案沿,她才后知后觉地扭头推他:“你别挤我。”

他没说话,只是抓住了她的手腕,更加用力地靠向了她。感受到背上的异样,她挣扎也不是,不挣扎也不是。

“现在才三点!”她咬牙提醒他。

他点点头表示知道了:“做完正好吃晚饭。”

话音未落,她连衣裙的拉链已经被他拉到了底——自从Rosalie出现,她的衣品就有了质的飞跃。她不会刻意管姜与荷穿什么,只是每次都会对着“丑东西”皱眉,姜与荷为了避免辣到她的眼睛,就会自觉地去换掉。

今天她穿的是一条宽松的廓形连衣裙,拉链一开,真丝的面料就顺着她的身体滑了下去,露出整个后背。

他抓着她的肩膀,拿起毛笔,在她光滑的背上行云流水般地写下了三个字——裴慎如。

锋芒毕露,奇绝畅快。

他的心情和他的行书一样畅快。

他的名字落在她的身体上,让他有种诡异的满足感,甚至微微有些眩晕。

如果能永远留在她的身体上就好了……可是那样她会痛的。

算了,他可以一直留在她身体里就行。

“你写的什么东西……快洗掉!”毛笔怪异的触感让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

裴慎如抱起她走向浴室:“去洗了……”

躺在床上,回想自己曾经买过的那些碑帖的时候,姜与荷觉得必须回一趟棠明村了,有件事她正好也想回去求证一下。

跟Rosalie说过之后,第二天他们用过午饭便出发了。

在路上,她看着裴慎如和Rosalie

极其相似的侧脸,问道:“你妈妈看起来……有点像混血?”

他的五官本就深邃精致,Rosalie作为女性,还要比他艳丽几分,看着混血感确实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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