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零老太在军属大院杀疯了

70-80(13/22)

由给她施压。

这个房子,严格意义上来说,也不是三公司的财产,这是以前部队上的财产,部队虽然改制了,这个房子的归属问题,还得好好地深究一下。

夏美玲对这个了解得当然没有何文光多,毕竟他之前可是师长呀。

夏美玲就去隔壁找何文光,咨询他这个房子,现在到底属不属于三公司。

何文光已经知道这个事情了,他以前的下属联系他,希望他能出面,给他们这些住在红房子的下属们主持公道。

毕竟住在这里面的,全都是之前在部队的军人和军属。

“这个档案的事情,我也不是很清楚,我想办法帮你查一下,改制那会儿,事情太多了,这个我都有点记不清楚了。”

夏美玲说:“三公司说我现在不是三公司的职工了,没有权利继续住,那个房子可是之前部队分给林建军住的,要收回去,也轮不到三公司吧。”

“这个事情,确实是三公司做得不地道,如果档案这些都没有问题的话,我想想办法,看看能不能调解一下。”

夏美玲之前想的是,只要三公司把现在的住户好好安顿好,这个项目该给他们审批还是审批,现在三公司这么耍无赖,夏美玲才想起房子归属的这个问题。

很快,何文光就有了回音,之前部队改制的时候,这个家属楼的产权已经转移给了三公司,已经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。

夏美玲听完,总感觉哪里不对,但是又想不起来。

既然这条路走不通,夏美玲只好换个思路,从改建的必要性入手。

这个房子,是苏联时期修建的,夏美玲住在那里几年,对这个房子比较了解,这个房子结构非常扎实,这么多年了,还好端端的,就是房顶漏水,之前还找大栓他们维修过一次。

那次大栓都只收了工费,压根都没挣钱,甚至说是贴钱做的,给的工费都不够给工人付工资的。

夏美玲以这个理由,驳回了申请。

这回三公司的人又跟领导投诉夏美玲,投诉她以权谋私,为了她住的那套房子,三番五次地驳回他们的申请。

杨安找夏美玲谈话,三公司的文件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了,他们愿意重新修房子,只要合规,房子年限也超过了,也是合理的。

“你要是找不到其他的理由,就不能再拒绝通过了。”杨安跟夏美玲说。

夏美玲还是不愿意放弃,她开始查询一些政策规定。

在翻民营企业房地产管理条例的时候,夏美玲突然想起来,很早之前,方民曾经给她说过,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跟其他的不同,军队房地产由后勤部统一管理。

但是她这里没有军队房地产管理条例能看,她又去找何文光帮忙。

何文光在部队还是有些人脉,很快就给她弄来了一本。

夏美玲逐字逐句地翻阅,一连看了一上午,总算努力没有白费,她已经找到了突破口。

她又去找何文光,问他,“何大哥,这个家属楼之前产权转移,是谁办的啊?”

何文光回忆了一下,“好像是后勤处的老刘啊,怎么了?”

夏美玲说道:“这个部队管理条例里面说的,部队的资产,属于国有资产,是不能把军产房划归企业的,也就是说,这个产权转移,一开始就不合规。”

“现在三公司拿出来的产权证明,也是无效的,这个家属楼,还是属于军产!他们无权处置!”

何文光凑过去一看,确实,这个管理条例上写得清清楚楚,当时老刘也不知道是找谁办的,不知道办理的人是粗心了还是什么,违规办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