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嫁给我大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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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啼三更起,温乳试七回。

不推诿于妻,不托辞于忙。

四章娶婚篇

纳妻正室,纳礼需足金;

妻添新衣,裁剪亲执尺。

既结发为夫妻,当心无旁骛,不可见野花便起轻浮之意。

世间女子皆各有芳华,既择一人,要守白首之约,共担岁月甘苦。

若朝三暮四,如薄情蝶,随意采花逐香,必遭人耻笑唾弃,此为失德大过也。

男子婚服制约参考:头婚绣鸳鸯,二婚绣鹌鹑,三婚以上绣田螺。

男子未婚应束发,留马尾。已婚应束发加冠篦齐,一眼标识,免致误解。

五章戒律篇

【本章尙公主者必遵之,其余人勉之】

九诫:

一不可私藏银两(鞋底夹层亦属重罪)

二不可直视公主过三瞬(公主要求除外)

三不可与连襟攀比腰围(公主要求除外)

四不可私练肌肢(公主要求除外)

五不可擅议朝政(公主要求除外)

六不可私会旧友(闲居必告,交游必禀)

七不可擅穿绸裤(按侍寝次数解锁布料等级)

八不可心系他色(敦伦有时,须遵公主月令)

九不可老迈失宠(须遵公主养颜训令)

【附男德司条例】

一、晋国户籍者持“良民证”通行九州,男子证加印白色“洁”标,以供妇女辨别。

若男子行止不端,当黜其籍内男德洁标之旌,永无尚公主、郡主、县主之资

二、已婚者,若有婚后行止纠纷,鼓励正妻至户籍地官衙司投诉。

【轻微不端】

一、言语轻浮未及肌肤之亲

罚钱五百文缴入男德司,按次数计。五次以上加倍,十次以上加四倍。

二、肌肤之亲未及私相授受

罚钱一千文缴入男德司,按次数计。五次以上加倍,十次以上加四倍。

若女子非自愿,则追加男子杖刑十下。

【中度不端未婚者】

与女子私相授受被主动举发

罚银五十两缴入男德司,黜“洁”标至婚前,永无尚公主、郡主、县主之资,成婚时须呈告女方家族知悉。

【中度不端已婚者】

与女子私相授受致其身体受损,或蓄养外宅

罚银百两缴入男德司,赔偿女方家族;三年内禁应科举;服劳役三个月,杖刑五十。

【严重不端】

强占/诱拐民女、宗室女、未及笄女子

罚没家产半数;永削“洁”标;流放边戍;终身课以重税;家族连坐(父兄罚俸半年),杖刑八十。

【作者有话说】

设定:

前朝压迫女德重,因设男德经平衡。

男德经在晋国推行不过50年,世家高门会让家族中加冠男子遵照奉行。

晋国朝堂将《男德经》编入书院作为选修内容,尚县主、郡主、公主的驸马,需通过《男德九品中正试》的考核。

晋国提倡女子平权,可为官及自主就业,有正常合离权。

因《男德经》立足教化,并非一味打压,令反对者哑口无言。遵守男德美德能获表彰、赢得好名声,促使不少人前仆后继地宣称自己“有男德”。不得不说,《男德经》的推行让晋国女子地位大幅提高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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